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秦鐵帥)近日,在永定區人民法院引導下,永定區綜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違法追客引發的涉法涉訴信訪積案。該案持續近兩年,通過“法院+綜治”聯動破局,當事人雷某某最終息訴罷訪,這場持續近兩年的糾紛終得圓滿化解。
2023年8月,趙某某與雷某某在天門山索道公司周邊因違法追客發生爭執。原告趙某某在拉客售賣雨衣時,被長期跟車拉客的雷某某誤認為搶客,雙方從口角辱罵升級為肢體沖突,致趙某某受傷。公安機關調查后,依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對雷某某毆打他人的行為作出行政拘留并罰款200元的處罰。同年12月,趙某某向永定區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,法院審理后判決雷某某賠償醫療費等損失共計6400余元。
一審判決后,雷某某不服提起上訴,二審判決維持后仍不服向湖南省高院申請再審,再審仍然維持一審判決。本案經一審、二審、再審后本應塵埃落定,然而,雷某某心中“疙瘩”未解,認為沖突起因是趙某某先辱罵其女兒,且質疑公安機關未對趙某某的違法追客行為進行處罰,法院判決自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不公平。2025年4月,雷某某向永定區綜治中心涉法涉訴窗口投訴,情緒激動,揚言繼續上訪。
針對這一情況,永定區法院迅速與綜治中心啟動“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”,組織公安、檢察院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復核。法院和檢察院審查后確認,雷某某毆打行為違法事實清楚,原判決已充分考量雙方過錯比例,法律適用正確、程序無瑕疵。
雖然多次釋法說理,雷某某仍難以釋懷。為徹底化解矛盾,在綜治中心統一調度下,法院、檢察院、公安聯合行動,深入當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。調查證實,趙某某長期在事發地強行拉客、擾亂公共秩序。故公安機關依據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26條,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。得知趙某某被依法處罰后,雷某某表示認可,承諾息訴罷訪,并專程送來錦旗表示感謝。至此,這起持續近兩年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。
永定區法院表示,此案的成功化解,是法院入駐綜治中心后充分發揮聯動機制優勢、實質化解矛盾糾紛的典型案例。下一步,永定區法院將繼續加強與綜治中心的協作聯動,著力推動矛盾源頭化解,切實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。
責編:王輝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